《闪灵》:为什么爱上一座房子?

by TWY


即便我们还未入住遥望酒店,我们已经看到了一个著名的场面:汹涌的鲜血从巨大的红色电梯口喷发出来,淹没了整个厅堂,将整个镜头染成大红色。

那么问题只有一个,我们为什么爱那座房子?自从库布里克的《闪灵》(The Shining, 1980)诞生以来,围绕着杰克·尼科尔森饰演的杰克·托伦斯的最终结局一直有很多疑问,究竟是纯粹精神分析式的人心崩溃,还是遥望酒店这个房子在作鬼?换句话说,这部电影的主角究竟是尼科尔森,还是酒店本身?抱歉史蒂芬·金,我只能仅仅谈论这部电影,现在就让我们开始吧,直到永远。

在我的心目中《闪灵》可能是库布里克在纯粹电影领域上最伟大的成就,如果不把《2001》宏大而富有哲思的命题计算在内的话,《闪灵》作为一场影像的体验,排在他电影的第一名。《大开眼戒》也非常伟大,但这部恐怖片更加直接的渗透到观众的魂魄中。这天晚上,我在Metrograph观看它的35毫米版本,虽然播放的并非库布里克更加满意的116分钟版,而是148分钟的美版,这个版本填充进了更多家庭关系间的复杂性,而因此对整体节奏而言有一定损失,但我依旧看的无比尽兴。神奇的事发生在剧场外,当我看完电影像往常一样走到附近的地铁站,瞬间我眼前的世界竟然变成了库布里克式的“单点透视”,于是,我呆呆地站在那里注视着,盯着这一由电影的视觉暂留导致的幻觉。

《闪灵》究竟有何魔力?关于库布里克有很多老生常谈的言论,比如说他如何完美主义,再如他的单点透视构图如何精准,或者他在本片中对斯坦尼康革命性的使用等等。人们用这些技术上的机械上的言论去支持着其作品的天才,确实,我们不能否认它们。但不如从其根源的角度去问,为什么库布里克要设计这些镜头运动,他拍摄时的完美主义究竟源自何种执念?我想,在库布里克极端控制狂的表面底下,真正值得我们赞叹的,其实是未知,是其拍摄时无与伦比的好奇心。请看,即便摄影机面对的是已经设计到完美境界的场景,即便它的运动由精确到每个镜头的工作脚本支撑,库布里克依旧将摄影机处理成了探索未知的东西——丰富的形式运用不仅充当向导,它自己也在探索:什么是神秘?什么是恐惧?而此时我便应回到文章开头所述的,关于影片主角的归属的问题,主角究竟是尼科尔森还是“遥望酒店”?我们为什么会一次又一次地被影片吸引,反复地观看它呢?

我想明确一个事实:正如我们一样,摄影机也爱着这个房子,正如杰克对儿子所说的那句可怖的台词那样,“我希望我们能永远呆着这里。” 在片中,杰克反复地在打字机上敲打着“All Work And No Play Makes Jack A Dull Boy”这句话,而摄影机呢,它不厌其烦地运用着轨道和斯坦尼康,从酒店的这个走廊慢慢滑到另一个走廊,或是长时间地注视着一个通道的尽头(单点透视),或者借着墙壁和片场的界线,慢慢地为观众揭露一个新的空间。还有更多的技巧:他的缓慢缩放、他的快速缩放(Redrum!镜头瞬间从中远景拉近到大特写)、他的垂直仰视(杰克疯狂捶门一幕,看过本片花絮的影迷应当记得库布里克是如何亲自拿着取景器躺在门前,发现了这个镜头的他开心得像个孩子)…… 还记得它以一堆洒落在地上的气球为引子,用一个完美的平移,为观众揭露那场20年代风格的舞会。我想令《2001》和《闪灵》如此伟大的一个特点正是因为如此,库布里克为这两部电影搭建了影史上少见的复杂场景,《2001》繁复前卫的太空舱不必多说,而《闪灵》对其事件发生地的热爱虽然提及量不如前者,但也同样伟大,摄影机乐在其中地捕捉着,观察着。

《2001》和《闪灵》,极少有那么几部电影,虽然里面只有少数几位演员,但他们却在全片中都独自占据在一个如此巨大而复杂的独立空间中,这不仅是故事的出发点,更是一次和地点本身的亲密接触,在一瞬间,我们如主角一样和酒店建立起了更加私人的联系。在这方面,《闪灵》比《2001》更加极端,在影片中除了酒店,我们还见过的内景可能只有杰克和温迪平时的家,以及厨子迪克的家,这些场景虽然也一如既往地有着库布里克式的精致,却从来无法像酒店一样令我们有如此强烈的感受,是链接剧情的过客式角色。

在影片开场不久后,主角一行人到达酒店,此时人员并没有彻底搬离,相反,这里还挺热闹的呢,于是我们来到大厅、厨房、走廊等地方参观,一切正常,库布里克非常执着地让角色们走遍了所有他们该去的地方,而只有最终的迷宫则得由角色自行发现。最终,我想它强调了人去楼空所带来的强烈反差的神秘,当你抽空了一个空间中一样常见的东西——来来往往的人们、酒保、服务生,剩下的空间突然变得难以定义。然而经过了之前的一场场戏,整座房子的结构已经像被3D建模似的印在了我们脑海中。嘿,谁不会记住那个堆满了所有你爱吃的食物的储藏室呢?迪克对丹尼这么说,他滔滔不绝叫出了所有肉类和方便罐头的名字,而电影也对我们这么说:它会回来的,正如某个镜头中,背景的一把菜刀正对着前景中的丹尼,而在100分钟后,它会变成温迪的武器。

而在这之后,“遥望”酒店就只剩下主角们了,但其为酒店本身的经济职能消失了,它与世隔绝了,而入住的却是一位“作家”,更何况他写作的内容,以及他家人对其写作的认知,在片中是从来没有任何正面的表达的(自然除了最后的揭露),换句话说,杰克所谓作家的身份,完全是子虚乌有的幌子。杰克·托伦斯在入住酒店的那一刻便已经被化解为一位虚无的,没有目的的行尸走肉,空旷华丽的大厅内响亮的打字机一遍遍地打出那句著名的台词的回音,是他唯一的存在假象;而温迪一如往常地做着一位程式化的普通家庭主妇的工作,住在酒店或者自己的家里似乎没有任何区别;现在,全场的焦点便在丹尼身上了。

正如你所见,温迪和杰克在一开始的活动范围实在非常有限,前者来往于厨房、大厅、卧室之间;杰克在发疯之前除了在卧室睡觉便是在大厅打字;而丹尼呢?即便我们被告知他有所谓“闪灵”的超能力,但就算没有这个认知,观众都不会怀疑他才会是我们真正的向导,正如他的“闪灵”能力一样,他无处不在,他是这座美丽屋子的真正向导。片中有很多斯坦尼康的运镜(这项技术的发明人Garret Brown亲自拍摄了这些片段,你简直能看到镜头背后的他喜出望外的样子),而很多时候,这个突然自由了的摄影机选择了孩子的视角,孩子的身高,以及孩子的好奇心。

我们跟着丹尼骑着他的脚踏车逛了一圈酒店,第一次我们逛了一楼,从厨房左拐到大厅再拐回厨房,注意丹尼车轮在木质地板与地毯之间不断来回形成的声音节奏,“哥啦啦啦东——”(这部电影的声音真美妙,除了潘德列茨基、温迪·卡洛等人的前卫音乐作品外,酒店广大空间生成的空旷回音令恐惧再上一层楼,在此请听一下迪克与丹尼讨论“闪灵”的那5分钟,没有配乐,只有一句句的台词在那种空旷中渗透出神秘);第二次我们跟着丹尼逛了一圈二楼,最终摄影机跟着他来到了那个著名的237号房间,我不必再在这里多写当杰克走入那个房间时那个镜头的美妙与恐惧。有意思的是,在丹尼试图打开房间门失败,回到脚踏车上继续前行时,摄影机留在了门旁边,不再继续跟随,而是向躲起来似的看着他离开。摄影机是否也为这个未知空间而着迷?答案看来是显而易见的。

摄影机爱着这座屋子的终极印证或许是影片的最后一个镜头,而它事实上已经在电影中被反复铺陈。全片中当我们游走在酒店中,我们总能看到这些挂在墙上的黑白相片,它们整整齐齐地一排排挂在那里。当影片看似终结于杰克的死亡——一副静像式的,完全戏剧化的影像,杰克的冰冻让他在这座死寂的迷宫中化为静止,而此时电影想起了什么,于是我们被切回到酒店,1920年代的音乐播放着,镜头缓慢地接近照片墙,对准那个位居中央,微笑着的杰克。电影不愿意在杰克之死时便抱憾结束,它必须终结于酒店,或亦是要永远地呆在那里,这座让它流连忘返的恐怖仙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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